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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区2024年从大学生乡村医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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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有关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决定面向我区2020年以来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进行考核。公开招聘岗位此次专项招聘岗位为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1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对象条件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详见《点军区2024年从大学生乡村医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根据《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函》(鄂编办函〔2023〕22号)相关要求,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8:30—1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以及《点军区2024年从大学生乡村医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至各相应乡镇卫生院院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自报名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7:00。由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办严格按照本次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审查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区卫健局将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任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公告。若遇成绩相同,则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优先,若遇成绩相同且都具有(或都不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依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并由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或在处分期内,或虽未受处分但有明显违法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昌点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卫健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报区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乡镇卫生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递补。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点军区2024年从大学生乡村医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执行。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程序,确保客观、公正、公平。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对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并将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纪违规现象,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报名联系电话:0717-6671539,监督电话:0717-6671500。

(二)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规定处理。

(三)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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