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聘用审判辅助人员6名。
2.聘用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招聘人员岗位职责
法庭的开庭记录、文书送达、法庭安全保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愿从事审判辅助、司法警察和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能够熟练记录开庭、调查、询问、调解、执行等过程笔录,同时服从领导安排从事辅警等其他工作;
3.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聘用审判辅助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聘用司法警察年龄30周岁以下;
5.限玉门户籍,不提供食宿;
6.具有较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7.聘用司法警察岗位: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从事特警等工作人员优先聘用。
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笔试、记录能力测试(打字速度、记写能力)、面试、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
1.时间:2020年6月9日—2020年6月17日
2.地点:玉门市人民法院政治部(315室)。
3.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历证书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报考时由本人填写《玉门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
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报考要求、报考对象和资格要求,是否符合报考的其他必要要求。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招聘资格。
考试
1.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综合法律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5的比例确定记录能力测试人员和面试人员。
2.记录能力测试:合计100分。其中计算机打字速度测试内容为听打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满分为50分;记写能力测试内容为总结记写询问笔录、调查笔录等,满分为50分。记录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口头答题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语言表述、应变能力、沟通协调和举止仪表。未按规定时间和持有效证件等要求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x40%+记写能力测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20%。
确定初选人员
初选人员依据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各岗位按照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名次确定各岗位初选人员。
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玉门市人民法院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名额按照成绩高低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进行递补;
4.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考察,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聘用和待遇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视为自动放弃。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内不交纳相关保险)。聘用人员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为28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4.玉门市人民法院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每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937--333908618293767618
玉门市人民法院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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