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坚定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自愿从事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01号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02号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高台户籍或高台生源;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一方为高台户籍或生源地,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8月1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高台县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
(5)已签约就业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2日至8月3日,共2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城关镇审核考生资料。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审核的,不予补报。
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分别采取笔试、面试和社区居民小组长加分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采取核减岗位计划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对于核减的岗位将进行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如有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三)加分项
报考02号岗位的应聘人员进行加分。加分项分为工龄加分、职业资格加分和荣誉加分。
工龄加分:以在城关镇政府、社区实际工作年限加分,每满1年加0.3分,工龄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7月25日。
职业资格加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初级加0.5分,中级加1分,高级加1.5分。
荣誉加分:在城关镇工作期间获得国家、省、市、县、镇级综合性工作荣誉的,分别按照2.5分、2分、1.5分、1分、0.5分加分,竞赛活动类奖励不加分,荣誉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